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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泄密”扣员工学位证是否合法?
2013-9-1   阅读:918次  点击下载
入职被要求扣押学位证
日前,某网上论坛出现一位求职者发出的向网友紧急求助的帖子,称其到深圳一家公司上班时,被告知要扣押学位证。帖子中称,她的学位证现已在公司办公室主任手上,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发出此求助帖的徐小姐。据她介绍,其刚来深圳不久,日前在求职网站上看到了深圳中×公司的招聘启事,于是她便给该公司发去了简历。第二天她便接到公司通知,要她去面试。
过了几天后,中×公司打电话给她,要她尽快去报到上班。她到公司后,办理了一些简单的入职手续,最后公司秘书提醒她,第二天上班时要记住带有关证件到公司验证。第二天,她按照公司的要求,把毕业证、学位证及身份证等原件交给了公司秘书。
当天,在下班的时候,秘书把证件交还给了她,但少了学位证。对此,秘书告诉她,学位证公司要扣押,这是公司每个员工入职的惯例,公司会打收条给她,如果有一天她离职,公司会把学位证退还给她。
这是怎么回事?由于刚来深圳,徐小姐没有什么求职经验,没有了学位证徐小姐很是着急,后来她通过打听,发现公司里的每个员工入职时都一样。“对于公司的这种做法,我觉得很突然,而且也无法接受。当初拿证件给公司以为只是例行验证,没想到是要扣押。”徐小姐说。于是在上班仅3天后,她便找借口从公司拿回学位证后离开了该公司。
扣学位证是防泄密
昨天,记者联系了中×公司。该公司人事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采取扣学位证的做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目的是防止员工把技术外泄。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因此,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非常重要。而从以往的情况来看,员工入职后虽然和公司签有合同,可根本没有什么用,有些员工不向公司做任何交代偷偷走了,根本不做交接工作,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每个公司的管理方法不同。像扣押证件这种情况,在IT行业是非常普遍的,我们之所以这样做,也是为了防止类似的泄密情况发生,是不得已而为之。”该人员说。
而记者从网上了解到,在一些公司,尤其是特区外的一些公司确实存在这种做法,其目的除了防止泄密外,还包括防止员工跳槽。对于公司的这种做法,很多求职者都非常反感,认为这样做不仅违法,而且也伤害了员工的感情。
一些求职者认为,公司扣留员工的学历证件并不是很明智的举措,这种做法比较容易引起员工的心理波动,不是很舒服。而且,对于一些年轻人来说容易引起负面影响,因为人总会有逆反心理,年轻人的逆反心理比较重。
而有的求职者表示,如果遇到这样的公司,哪怕工资再高也会放弃,因为这让人觉得公司自己都没有信心,没能想出一个好的办法让员工安心在公司工作,这样的公司给人的第一感觉就不好。
此外,也有求职者认为,企业要想留住人才,就应对员工输入企业远景、企业文化,并给员工创造一个好的发展平台。企业要靠事业留人,而不是扣押学历等证件。对于这种公司,要么走人,要么拿个假的证件糊弄。
    【律师点评】:
公司为了防止劳动者“泄密”而扣押劳动者的学位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实务操作中,本条规定的“其它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评定证书等证件。公司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对此违法行为设置了处罚条款,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其实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劳动者的相关保密义务,还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